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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选派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编辑: 发布时间:2016-12-19 浏览次数:

关于做好2017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选派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

2017年度 “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计划”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根据《2017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要求,现将相关工作布置如下:

(一)申报项目类别及时间:

项目类别:高级研究学者(3-6个月)、访问学者(3-12个月)、博士后项目(6-24个月)。

网上申报时间:201715日—115日。

留学资格保留时间:保留至20171231日(注:申报人提交的国外正式邀请信邀请出国访学的时间必须为20171231日之前)。

(二)申报条件:

申报人除应符合当年国家公派留学人员选拔简章规定的基本条件和类别条件外(网址:http://www.csc.edu.cn/chuguo),根据《js33333线路登录公派出国(境)人员管理暂行规定》(武科大人【20146号),还应符合下列的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学校、品德优良、作风正派、身心健康、为人师表、具有学成回校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心。

2、申请国家公派出国()人员,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硕士研究生学历人员一般应有在本校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应有在本校工作满1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对少数重点学科和学术骨干,年龄可放宽到50岁。

3、申请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还应具有教授(或正高职称)专业技术职称。

4、申请国家公派普通访问学者,还应具有副教授(或副高职称)专业技术职称。

5、申请国家公派做博士后研究,还应具有讲师(或中级职称)专业技术职称。

6、曾享受国家公派出国()人员回校工作满5年后,方可再次申请国家公派留学。回国后在校工作业绩突出者,回国工作满3年可再次申请。

7、在职攻读博士、硕士研究生和已进站做博士后研究的人员不列入申报范围。

(三)工作安排:

1.201714日前,院系审核申请人材料,确定推荐人选名单及排序,提交学校审核;

2.201715-8日,学校根据各单位推荐人选情况及排序在确定拟推荐名单并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申请人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网上报名系统http://apply.csc.edu.cn完成网上报名;

3. 201719日前,学校将推荐公函及推荐人选相关材料报送至湖北省教育厅。

申报提交后系统将自动生成《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报表》和《单位推荐意见表》。申报者须将按附件2的要求完成《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报表》和《单位推荐意见表》及相关支撑、证明材料等提交各单位,经学院(部)审核通过后,由学院(部)填报附件4(js33333线路登录2017年“国家公派出国”推荐汇总表)后一起提交人事处。

(四)申报时间及特别注意事项:

1、准备申请2017年“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的人选可以同时准备申请2017年的地方合作项目或省属高校青年教师出国留学项目,往年入选了省属高校青年教师出国留学项目的不得再次申请本年度公派出国项目;

2、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和地方合作项目预计在明年3月份开始申报,请有计划申报的老师提前准备邀请函及相关业绩材料。

附件下载:

附件1:js33333线路登录教师2017年度“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计划”申请表

附件22017年国家公派项目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

附件32017年国家公派申报常见问题解答

附件4:js33333线路登录2017年“国家公派出国”推荐汇总表(学院排序)

 

 

申报工作中如有不明之处,请向人事处和国际交流合作处咨询。

联系人:                电话:68862406

         国际交流合作处       电话:68862606

 

人事处  国际交流合作处

2016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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